看點網訊www.zlook.com 據韓媒報道,YG娛樂公司已經對BIGBANG成員GD(本名權志龍)和太陽(本名東永裴)的藝名注冊了商標權,這意味著兩人若離開YG娛樂公司將無法繼續使用原本的藝名進行活動。
12日,據韓國專利廳介紹,YG娛樂公司在組合BIGBANG出道(2006年)之前的2003年就對韓文和英文的“????”和“G-DRAGON”注冊了商標權,2015年又在美國注冊了G-DRAGON的商標權。
另一名核心成員太陽的藝名因為是固有名詞而無法被注冊商標權,但YG娛樂公司也已對太陽的英文發音TAEYANG完成了商標權注冊。也在2015年取得了小分隊“GD X TAEYANG”的商標權,同年還在美國登記了“TAEYANG”的商標權。
韓專利廳相關人士表示:“一般情況下,商標權由'A+B'構成時,只要使用其中的A,就會被視為侵犯商標權,因此,如果沒有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或與之簽下的私人合約,就連使用'GD'也很困難。”
G-DRAGON與太陽自出道以來就一直以藝名進行活動,藝名對兩個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而YG公司對兩人藝名完成商標權注冊意味著兩人離開YG娛樂公司就無法繼續使用該藝名進行活動。
BIGBANG其他成員近年來陸續卷入了各種丑聞,李勝利(已退出)此前的夜店事件牽連出一系列暴力、毒品、逃稅、性交易等違法行為,震驚整個娛樂圈;TOP崔勝鉉則是吸食大麻等涉毒行為;姜大聲則被曝名下建筑物內的娛樂營業場所中有毒品流通等。
韓媒報道稱,G-DRAGON與太陽作為沒有丑聞的核心成員,兩人的演唱會觀眾人數加起來足以媲美BIGBANG演唱會的觀眾人數,因此在與BIGBANG成員們的協議到期后只與G-DRAGON和太陽續約對現在的YG娛樂公司而言是相當具有誘惑力的方案,而站在G-DRAGON與太陽的角度,如果BIGBANG不能以完整體的形式與YG續約,個人活動將是必然選擇,在這種情況下,如為確保能夠繼續使用藝名,G-DRAGON與太陽與YG公司續約的可能性更大。
據悉,最近兩年與YG公司解約的藝人和組合有:具惠善、李鐘碩、PSY、EPIK HIGH、TABLO、KATIE KIM、姜成勛、KUSH、李昇炫(勝利)、B.I、柳炳宰、高俊熙、鄭帝元、吳尚津、CL、金賽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