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《法治晚報》消息,近日,《筆仙3》片方將《筆仙驚魂3》告上法庭,稱后者多年來借《筆仙》的宣傳,寄生營銷,搶先發布,破壞公平競爭原則。目前該案已經于6月1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立案開庭。事實上,這種情況在電影圈并不鮮見,但真正走上司法程序的還屬首例。據介紹,由安兵基執導,江一燕、焦俊艷和董子健主演的“正版”《筆仙3》將于7月4日公映。
寄生營銷借《筆仙》之名盈利
《筆仙》和《筆仙驚魂》的恩怨早在2012年就開始了。當年5月13日,韓國導演安兵基執導、梅婷主演的《筆仙》在京召開發布會,宣布定檔7月17日。在當年的6月8日,突然冒出一部《筆仙驚魂》,搶在《筆仙》之前上映,并獲得了2000多萬元的票房成績。這下《筆仙》的片方意識到自己為別人做了嫁衣,而在當年,《筆仙》獲得了6100萬元的票房,成績不錯,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。后來,2013年《筆仙2》上映,收獲8000多萬元票房。到了《筆仙3》,片方提前一年公布將于2014年7月上映,《筆仙驚魂3》突然又搶先在4月4日上映,最終以不足500萬元的投資,收獲3000多萬元票房,賺得盆滿缽滿。《筆仙3》這次再也坐不住了,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。